“对员工最大的尊重就是把员工创造的价值还给他”。
——华耐家居集团总裁贾锋
2014年在华耐立家建材连锁公司开展人力资源项目的时候,我接触到了华耐的股权激励机制。我认为,华耐的股权激励机制,在建材行业乃至在非上市民营企业中具备一定的借鉴意义。
股权激励:利益与约束并存
现代股权激励研究则起源于美国,其中,委托-代理理论与内部人控制理论是研究股权激励的较有代表性的理论依据。
小贴士:
委托—代理理论
o股东利益最大化
o经营者与股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o建立激励约束机制降低代理成本
内部人控制理论
o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导致“内部人”利用控制权侵占股东资产
o引入股权激励,改变内部人的身份与收入,使其与股东利益一致
股权激励的优势有很多,在笔者看来其核心就是一个词:“金手铐”,也就是利益与约束并存,让职业经理人痛并快乐着,最终实现企业所有人与职业经理人的“共同富裕”。
股权激励的形式有很多种,在这里介绍4种比较常见的形式。
1.股票期权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约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2.限制性股票
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3.股票增值权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一定的时期和条件下,获得规定数量的股票价格上升所带来的收益的权利。
4.虚拟股票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一种虚拟的股票,激励对象可以依据被授予“虚拟股票”的数量参与公司的分红并享受股价升值收益,但没有所有权,没有表决权,不能转让和出售,在离开企业时自动失效。
其实,根据以上四种模式,我们可以看出,股权激励计划就是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企业以某种约定的方式使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得到一定数量和一定形式的企业股份,促使其从“雇佣劳动者”向“雇佣劳动者+所有者”角色转变,最终达到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目的。
由于政策原因,股权激励这副金手铐在上市公司中应用的相对普遍,而且目前的衍生出的形式也非常多,但万变不离其宗,总结起来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情况1:出资变为“银股”,成为资方;
情况2:以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买入或卖出,以差价获得收益;
情况3:获得虚拟股份即“身股”,享受分红。
那么,非上市公司怎么做股权激励?有没有老板愿意拿出真金白银给大伙分?